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,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贯彻上级部门工作部署,持续推进不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“评定分离”改革工作。
明确适用范围。依法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经招标人组织召开“三重一大”会议审议后,可以采用“评定分离”方式招标:(一)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;(二)估算价5亿元以上的交通运输、水利工程项目。
优化定标规则。一是组建定标委员会。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,成员数量为 5 人以上单数,定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,定标委员会设组长一名,由招标人代表担任,其他人员应当从安庆市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,且应具备相应能力。二是确定定标要素。招标人定标应考虑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,同时参考企业实力、信誉、价格、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、投标方案等要素,择优选强,“价”“质”兼顾。三是召开定标会议。定标会议原则上应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 7 日内召开,会议场所应当在为定标项目提供交易服务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,并全程录音录像。
加强项目监督。为进一步促进交易过程规范透明,由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邀请行业靠谱的电子游戏平台、派驻纪检组等有关人员组成监督小组,对“评定分离”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。招标人协同配合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、行业靠谱的电子游戏平台、审计机关、纪检监察机关等,对“评定分离”项目跟踪评价,切实防范化解廉政风险。
今年以来,怀宁县累计实施评定分离项目27个,成交金额34.66亿元;其中省内企业中标项目24个,成交金额33.25亿元,省外企业中标项目3个,成交金额1.41亿元。皆为零投诉。
(汪青云)